汉源县环境保护局于2002年3月与汉源县城乡建设局分开,独立设置为政府一级事业局, 2006年机构改革调整为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。内设机构:办公室、建设项目管理股、污染控制股、汉源县环境监察大队(规格为副科级),核定行政编制7个,执法编制13个,机关工勤编制1个,均为财政拨款。设局长1名,副局长2名,纪检组长1名,县环境监察大队队长1名,股级领导职数4名。